杜菲擅長風景畫和靜物畫,他運用單純線條和原色對比的配置,活潑的筆觸,將物體誇張變形,追求裝飾效果。後期從事織物圖案、陶瓷畫、壁畫的設計製作,留下許多傑出代表作。
杜菲創立了“色彩 - 光線理論”:他認為色彩的明暗度在光線下是相同的,勝過色彩本身;色彩捕捉住光線,是屬於整體性的。每一個主體或每一組主體,都有自己的光線,他們接受相同的反射及藝術家的決定安排,以色彩來創造出光線,而非反之。藝術家可以給任何物體任何顏色,但卻不能創造光源。因此他反對摹寫大自然,有重組景物的觀念。